编辑:不孕不育 日期:2024-12-13 02:46:41 浏览:1628
對於即將生育的女職工而言,最期待的大概就是產假了,因為休產假不僅意味着有長達三四個月的假期,還意味着懷胎十月的辛苦日子即將結束,產假是國家通過立法規定的,為的就是保障生育女職工的權益,那麼產假是連着休嗎?工資怎麼計算?
一、產假是連着休嗎?
其實我們現在説的產假不是單純的產假,是包含了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地區規定的產假延長假,國家規定的產假不少於98天,但如果孕婦難產的話,可以額外增加15天假期,生育多胞胎的話,也可以額外增加產假天數,每多增加一個胎兒就可以多增加15天產假。
而地區給予的產假延長假一般是60天,但因為地區政策不同,天數也就不同,像北京和上海這樣的超一線城市,產假延長假是30天,但像廣東這樣的城市,產假延長假可以長達80天,所以我們現在説的產假基本上都是158天(98+60),長達五個月的假期。
而這些假期都是連着休的,也就是説產假是連着休的,基本上不會分開休,產假起始於預產期前15天,結束於產假休完,除非是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,和孕產婦協商之後,大家達成一致,產假才會分開休,否則,產假都是連着休的,國家規定的產假休完之後接着休地區給予的產假延長假。
二、產假工資怎麼計算?
產假期間的工資計算方式有兩種,要分情況決定,第一種是用人單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為女員工繳納了生育保險,並且在生育當月,生育保險是連續繳納了12個月以上的,這種情況下,產假期間可以直接領取生育津貼。
生育津貼=用人單位上年度人均月平均工資÷30天×產假天數,產假天數一般只計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,而剩餘的產假延長假期間就需要由用人單位來發放產假工資了。
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員工的生育保險沒有達到領取生育津貼的要求,這種情況下是無法領取生育津貼的,只能由用人單位來逐月發放產假工資,發放的產假工資是全額工資,而不是基本工資。
如果員工是寄件工資,就以休產假前的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,如果是固定工資,那麼就只需要發放固定工資就行,但是大家要明白一點,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能同時領取的,原則上優先領取生育津貼,沒有的情況下再是產假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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